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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烟花爆竹“禁改限”方案曾修正十余次

日期:2009-02-05 08:41来源:沙巴体育滚球_沙巴体育平台-【app*官网】联合社
责任编辑:市供销社阅读量:

        荆楚网消息 (三峡晚报) 本报记者 胡传林
 
        无论是十五年前,宜昌市政府下达“禁鞭令”,还是今年春节,宜昌市民终于在家门口过了一把放鞭的瘾,都是对政府的一场深度考验。如果说“禁鞭”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一次政府抉择,“改限”则是新形势下对民意的尊重和引导。
        2005年9月19日,本报开展了“禁限”大讨论。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尘封15年之后,今年春节,宜昌市民终于在自家门口享受了一把畅快的燃放乐趣。来自宜昌市公安部门统计的消息称,大年三十到初六,宜昌城区共燃放爆竹近3000万响,但未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禁改限”让市民充分享受到了节日的欢乐,决策层担心的事情并未发生。
        十五年的尘封
        自1994年开始实行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宜昌实施“禁鞭令”已经有15个年头。
        根据宜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供的资料表明,由于当时城市安全设施比较薄弱,各种抗御火灾的能力还不是很强,加上每年春节火灾频发,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和全国所有大中城市一样,宜昌城区只有下达“禁鞭令”。
        宜昌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实证明,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种抉择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禁鞭令”后,每年春节期间,宜昌城区火灾事故锐减90%,因爆竹引起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近年基本没有发生。禁鞭令为减少城区污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安静的春节过久了,不少市民开始抱怨,缺少烟花爆竹,年味淡了,欢乐少了,不少市民开始怀念放鞭的日子。于是,“禁改限”呼声越来越高。
        2006年,国务院公布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颁发了《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解禁烟花爆竹也逐渐被政府部门所关注。
        宜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称,“禁改限”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营造节日气氛,增加年味。市民只能在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的当日6时至次日深夜1时,在限制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一米高的资料
        其实,早在2000年,就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禁改限”。之后,历届宜昌两会都有人提这个问题。
        2005年9月,本报收到西陵区一名老人的来信,老人在信中希望宜昌也早日解禁鞭炮,让市民生活重温“爆竹声声辞旧岁”的情景。
        来信通过本报刊登后,立即在宜昌市民中产生共鸣。为此,本报开展了“禁鞭”与“限鞭”的大讨论,引起市民热议,近七成市民赞成大年三十“限鞭”。老人的建议也再度引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关注。人大代表刘霆均、冯万林、喻柏秀、赵晓俊和政协委员屈家喜等人都赞成“改限”。他们认为,此举不仅可以保持中国传统风俗,还可以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宜昌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宜昌市政府也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但由于宜昌地理环境特殊(带状结构,两面环山),开限的时机一直不太成熟,“改限”问题直到2007年才被正式纳入议事日程。
        这位负责人说,“禁改限”的变化中,宜昌市政府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其中包括收集资料、外出调研、考察、开听证会,最后提交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为此宜昌市政府还组织人员到和宜昌条件差不多的重庆、宜宾考察。
        记者在宜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看到,有关“禁改限”的资料足有十多本一米厚,内容涉及国务院及湖北省有关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各大中城市对于“禁改限”的具体做法,宜昌市出台“禁改限”令的若干次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据介绍,市领导修改改限方案超过10次。
        在许多文件中,记者还看到,很多都有相关领导的亲笔改动及批示。这位负责人还称,“禁改限”牵扯到公安、质检、城管、工商局、供销社等多个职能部门,每一项管理规定都要听取多方面意见,数易其稿,其决策过程不亚于一次重大法律法规出台。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禁改限”除了民意日益高涨外,还有就是全国很多城市都实行了 “禁改限”,另外宜昌市也已经具备了相关条件。
        民意大交锋
        “改限”的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
        2007年12月20日,到底禁鞭还是限鞭?宜昌市就此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杨爱东主持。15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及社区民意代表所组成的听证代表就本市城区烟花爆竹管理各抒己见。据当时参加听证会的工作人员介绍,听证由公安、质检、城管、工商、供销社等众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参加,正反双方的观点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支持“禁改限”一方认为:在全国282个实行禁鞭令的城市中,截止到2007年12月,已经有250个城市解禁,特别是湖北省内的武汉、荆州、孝感等大中等城市都已经改限。实行“禁改限”已经是大势所趋。
        他们还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古老的民俗,“禁”改“限”就是民俗的回归,也是文化的回归。
        支持一方重点以 “复兴传统文化”为由动之以情,其理由极具说服力。
        但反对一方也针锋相对,同样提出了诸多反对理由。认为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导致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容易造成噪音污染和大气污染,不少市民特别是老年人、病人希望拥有一个安静、清新的生活环境,烟花爆竹容易导致大量燃放的残留物,影响市容环境。
        反对方则是晓之以理,苦诉对弱势群体的人道关怀及环保忧虑。认为传统文化不仅仅是放鞭炮,回归民俗应该为市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引导市民过健康年、环保年。
        宜昌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称,在这次听证会上,15个代表中,10人表示赞同“禁改限”,占66.7%,2个人赞成有条件的禁放,3人旗帜鲜明地反对“禁改限”,坚决赞成“禁鞭令”。而且反对者中多为经历过或目睹过伤害事故的人,且老人居多。
        这位负责人表示,虽然支持改禁民意占多,但依据人本原则,对于反对者的意见仍然要充分考虑,在随后通过的“禁改限”相关规定中,也充分考虑了这部分人的意见。
        民意的尊重
        无论是十五年前,宜昌市政府下达“禁鞭令”,还是牛年春节,宜昌市民终于在自家门口过了一把鞭炮瘾,都是对政府的一场深度考验。如果说“禁鞭”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一次政府抉择,“改限”则是新形势下对民意的尊重和引导。
        春节,放鞭营造了节日气氛,给市民带来了欢乐,但也给城市带来诸多麻烦和痛苦。事实也是如此,由于有些人没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特别是深夜时分,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也给喜欢宁静的人们增添了无限烦恼。但年过久了,不少市民感觉少了鞭炮的新年“年味”淡了,于是又开始呼吁解禁。
        十五年前禁止,如今开禁。宜昌市炎黄文化研究会秘书长、教授李发刚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制定政府必须以听取公众真实意愿和诉求为基础。“禁”改“限”就是尊重民意。他说,应当看到,春节放鞭是一种民俗,其实民俗背后是民意。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乃是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共同习惯,也是一种情结。
        李发刚说,其实,十几年前,他也是“禁鞭派”,但现在他又是“禁改限”的支持者。他认为,“禁”还是“限”?两种意见都有一批支持者,都是一种民意。现在社会进步了,城市基础设施变好了,政府有能力抗御风险了。新形势下,“限放”既满足了部分市民的放鞭心愿,也最大程度地尊重了希望安静过年的市民的要求,更能体现政府以人为本,对民意的尊重。